伊朗官方通讯社(IRNA):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宣布,伊方对一些参与镇压亲巴勒斯坦学生抗议运动、严重侵犯人权的美国个人实施制裁。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伊朗《关于打击美国在地区侵犯人权和从事冒险恐怖活动》的法律,认定11名美国个人存在侵犯人权行为,特别是根据上述法律的第5条,对以下侵犯人权的美国个人实施制裁,因其镇压美国大学生、教授等巴勒斯坦民族的支持者以及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在加沙的罪行而进行和平抗议的人士:
1.佐治亚州公共安全部主任威廉·贝利·希钦斯
2. 佐治亚州战地行动指挥官埃迪·格里尔
3. 佛罗里达大学警察局长 琳达·J·斯坦普·科尼克
4. 华盛顿特区警察局长帕梅拉·史密斯
5. 华盛顿特区警察局长执行助理 杰弗里·卡罗尔
6. 纽黑文市警察局长卡尔·雅各布森
7.德克萨斯大学警察助理肖恩·斯特里皮
8.波士顿警察局长迈克尔·考克斯
9.印第安纳大学中央警察局局长斯科特·唐宁
10.亚利桑那大学警察局长迈克尔·汤普森
11.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院校警察局长约翰·布鲁克
根据上述法律的第6、7和8条,上述个人受到签证禁令、禁止进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领土、冻结他们在伊朗的金融和银行系统中的银行帐户以及扣押其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管辖领土内的资产。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所有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执行这些制裁。